17 我國「人口販運防制法」第 2 條對「人口販運」之定義,仿效聯合國之規定,認..-阿摩線上測驗
2F 凝 高三下 (2024/03/15)
我國「人口販運防制法」第 2 條對「人口販運」之定義,仿效聯合國之規定,認為未滿幾歲被害人之同意行為係無效 之同意?
(A) 14歲
(B) 16歲
(C) 18歲
(D) 20歲
法條
人口販運防制法
第2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人口販運:指基於剝削意圖或故意,符合下列要件者:
(一)不法手段:以強暴、脅迫、恐嚇、拘禁、監控、藥劑、催眠術、詐術、故意隱瞞重要資訊、不當債務約束、扣留重要文件、利用他人不能、不知或難以求助之處境,或其他相類之方法。但對未滿十八歲之人從事人口販運,不以符合不法手段為必要。
(二)不法作為:
1.從事招募、買賣、質押、運送、交付、收受、藏匿、隱避、媒介、容留國內外人口。
2.使他人從事有對價之性...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