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甲在乙土地上設定 30 年地上權,並建築房屋一間,第15 年該建築物因甲重..-阿摩線上測驗
4F 張燕盈 高三上 (2013/03/20)
地上權係持續不間斷,且交付地上權人使用收益,自交付日起,風險利益均歸地上權人,而不可抗力不過一短暫時間而已,當然不可要求減少租金。但土地價值之升降,當事人得請求法院增減租金,係與社會經濟景氣趨勢相關,且經過期間相對較長,准許當事人聲請增減租金,其權利義務相等。 民法8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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