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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17 關於納稅義務人申請分期繳納遺產稅或贈與稅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應納稅額應在 30 萬元以上
(B)至多可分 18 期繳納
(C)每期間隔不超過 2 個月為限
(D)核准申請分期繳納者,無須加計利息


答案:D
難度: 非常簡單
1F
Leon 大一上 (2013/11/11)
第30條(延期或分期繳納)
  遺產稅及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應於稽徵機關送達核定納稅通知書之日起二個月內,繳清應納稅款;必要時,得於限期內申請稽徵機關核准延期二個月。
  遺產稅或贈與稅應納稅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得於納稅期限內,向該管稽徵機關申請,分十八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以不超過二個月為限。
  經申請分期繳納者,應自繳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納稅義務人繳納之日止,依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分別加計利息;利率有變動時,依變動後利率計算。
  遺產稅或贈與稅應納稅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得於納稅期限內,就現金不足繳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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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關於納稅義務人申請分期繳納遺產稅或贈與稅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