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
「得敘明理由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和
「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應該是不一樣意思吧
前者應為敘明理由後必減的意思不是嗎
是我理解錯誤還是鑽牛角尖..但這種文字遊戲又是國考常玩的遊戲
不知道申訴有沒有機會..
(C)若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人不知法規而其情可憫,得敘明理由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行政罰法第8條
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其
處罰。
17 關於行政罰法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行政罰之責任係屬無過失責任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