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少年事件處理法》之目的在於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調整其成長環境,並矯治其性格。下列選項何者正確?
(A)14歲的小敬打傷同學,已屬於犯罪行為,應交給檢察官偵辦
(B)16歲的小花常逃學逃家,但因未涉犯罪且屬家庭因素,應由家事法庭處理
(C)13歲的小凡偷竊他人物品,但刑法規定不罰,故亦不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
(D)17歲的小清因觸犯殺人罪被警察逮捕,移送少年法庭調查後,交付檢察官偵辦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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