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國公約1922年2月6日,美國、英國、日本、法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葡萄牙和中國簽署《關於中國事件應適用各原則及政策之條約》,簡稱九國公約。該公約尊重中國的主權與獨立,領土與行政的完整,確立各國在中國實行「門戶開放」和「機會均等」的原則。為保證第一條的實施,第二條規定,締約各國「不得彼此間及單獨或聯合與任何一國或多國,訂立條約或協定或協議或諒解」,侵犯或妨礙第一條所述的各項原則。第三條則進一步貫徹了「門戶開放」和「機會均等」原則,規定不得謀取或贊助其本國人民謀求「在中國任何指定區域內,獲取關於商務或經濟發展之一般優越權利」和「任何專利或優越權」。一切國家與中國的貿易機會均等。有關條文規定,九國成立一個國際委員會,專門研究中國的關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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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一條:除中國外,締約各國協定:(一)尊重中 國之主權獨立及領土與行政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