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8年 - 108 台灣自來水公司_評價職位人員甄試:一般法律常識#88007 | 科目:台水評價◆一般法律常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108 台灣自來水公司_評價職位人員甄試:一般法律常識#88007

年份:108年

科目:台水評價◆一般法律常識

複選題
17.債的發生原因,包括下列何者?
(A)混同
(B)無因管理
(C)不當得利
(D)侵權行為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4 筆)

推薦的詳解#4218440
未解鎖
債之關係發生的原因在我國民法上規定有五種...
(共 5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0
0
推薦的詳解#5721350
未解鎖
債之發生原因:1.契約 2.無因管理 3...
(共 9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推薦的詳解#5109663
未解鎖
混同 為債權或物權消滅原因之一。在債權方...
(共 29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推薦的詳解#5708368
未解鎖
1.乙之典權因混同而消滅 按本法第762...
(共 13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9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4882935
未解鎖
  債之關係發生的原因:契約、代理權之授...
(共 39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