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卡新福利】寫作批改懸賞券,將於 2024/09/30 23:59:59 過期,還沒使用或領取,趕快前往領取並使用吧! 前往查看

營建法規與實務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7 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更新地區範圍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當其全部建築容積已移轉至其他建築基 地使用者,原為私有之土地應登記為:
(A)原有土地所有人
(B)自組之更新團體實施者
(C)公有
(D)所有土地所有人共同所有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books8077 大四上 (2017/12/07)
都市更新條例第45條:更新地區範圍內公共...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2F
俞冠丞 高一下 (2019/10/02)
更新地區範圍內公共設施保留地、依法或都市計畫表明應予保存、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認定有保存價值及依第二十九條規定審議保留之建築
所坐落之土地或街區,或其他為促進更有效利用之土地,其建築容積得一
部或全部轉移至其他建築基地建築使用,並準用依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三條
之一第二項所定辦法有關可移出容積訂定方式、可移入容積地區範圍、接
受基地可移入容積上限、換算公式、移轉方式及作業方法等規定辦理。
前項建築容積經全部轉移至其他建築基地建築使用者,
其原為私有之土地
應登記為公有

37 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更新地區範圍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當其全部建築容積已移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