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警察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78.警察人員於公共場所中,對於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執行 臨檢勤務,在現場因無法查證受臨檢人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 查證,其時間自攔停起不得逾:
(A)一小時
(B)二小時
(C)三小時
(D)五小時


答案:C
難度: 非常簡單
1F
松阪豪豪 高三下 (2021/01/16)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七條第二項

依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之方法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

勤務處所查證;帶往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

得逾三小時,並應即向該管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報告及通知其指定之親友或

律師。

178.警察人員於公共場所中,對於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執行 臨..-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