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下列何種情形,廠商尚不得敘明理由,檢附規格、功能、效益及價格比 較表,徵得機關書面同意後,以其他規格、功能及效益相同或較優者代 之:
(A)契約原標示之廠牌或型號不再製造或供應
(B)契約原標示之分包 廠商不再營業或拒絕供應
(C)較契約原標示者更優或對機關更有利
(D)契 約原標示之廠牌價格高,契約價格無法容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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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3974
1. 題目解析 本題主要考察的是關於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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