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五等/佐級◆人事行政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8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格者,初任薦任職務者,其敘薪情形如何?
(A)敘薦任第八職等本俸四級
(B)敘薦任第七職等本俸一級
(C)敘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三級
(D)敘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a178885886 高二下 (2016/12/18)
公務人員俸給法 第 6 條 第 1 項 ★ 3 ★ ...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2F
Ou 國二上 (2019/10/15)

公務人員俸給法 

第 6 條
初任各官等職務人員,其等級起敘規定如下:
一、高等考一級、特種
一等考試及格(9、8)
敘薦任第九職等本俸一級;先以薦任第八職等任用者,敘薦任第八職等本俸四級。
二、高等考二級、特種考二等考試及格
(7、6)
敘薦任第七職等本俸一級;先以薦任第六職等任用者,敘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三級。
三、高等考三級、特種考三等考試及格(6、5)
敘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D);先以委任第五職等任用者,敘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
高考、特種考1~3級:9~5職等
四、普通考、特種考試之四等考試及格者,敘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
五、初等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五等考試及格者,敘委任第一職等本俸一級。
普考、特種4等:3職等
初考、特種5等:1職等
3F
千夏-人事行政 大三下 (2019/12/29)


等級任用資格職等俸級
高考一級/特種一薦任91
高考二級/特種二
71
高考三級/特種三
61
普考四級31
初等五級11


18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格者,初任薦任職務者,其敘薪情形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