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依我國所得稅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是營利事業之商品、原物料等存貨實際成本可採..-阿摩線上測驗
1F 拜訪 高三下 (2013/01/16)
所 得 稅 法 第 44 條 資 產 估 價 商品、原料、物料、在製品、製成品、副產品等存貨之估價,以實際成本為準;成本高於淨變現價值時,納稅義務人得以淨變現價值為準,跌價損失得列銷貨成本;成本不明或淨變現價值無法合理預期時,由該管稽徵機關用鑑定或估定方法決定之。前項所稱淨變現價值,指營利事業預期正常營業出售存貨所能取得之淨額。第 一 項 成 本 , 得 按 存 貨 之 種 類 或 性 質 , 採 用 個 別 辨 認 法 、 先 進 先 出 法 、 加 權 平 均 法 、 移 動 平 均 法 或 其 他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定 之 方 法 計 算 之 。
題 目 是 問 : 依所得稅法規定,流動資產估價方法
而 不 是 問 營 利 事 業 之 存 貨 成 本 估 價 方 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