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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8 依行政程序法第 117 條之規定,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 撤銷。此項撤銷權應在何期間內行使?
(A)自法定救濟期間屆滿時起 2 年內
(B)自處分生效之日起 5 年內
(C)自處分確定之日起 2 年內
(D)自原處分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 2 年內


答案:D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pob.chiu 高三上 (2015/06/29)
知二,.....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0F
陳信宏 高二上 (2016/05/25)
行程法第121條第一項撤銷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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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
Joe 高三下 (2016/06/29)
第 121 條第一百十七條之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 二年內為之。 前條之補償請求權,自行政機關告知其事由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自處分撤銷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12F
鵋韹麀 大三下 (2020/05/14)

這是在問撤銷的除斥期間又不是在問補償請求權.....

18 依行政程序法第 117 條之規定,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