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第二十四條:「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18 我國憲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公務人員責任包括: 1政治責任、2民事責任、3刑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