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甲失蹤滿七年,下列何者得聲請法院為死亡之宣告? (A)遺產稅之徵收機關..-阿摩線上測驗
1F 最佳姐✨(國考跨職系五榜❤ 高二下 (2018/10/18)
甲失蹤滿七年,下列何者得聲請法院為死亡之宣告? (C)國庫 失蹤人失蹤滿七年後,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為死亡之宣告。 失蹤人為八十歲以上者,得於失蹤滿三年後,為死亡之宣告 。 失蹤人為遭遇特別災難者,得於特別災難終了滿一年後,為死亡之宣告。 查民法第八條第一項及非訟事件法第四十九條第二項所稱之利害關係人,指失蹤人之配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債權人、受贈人、人壽保險金受贈人、人壽保險金受領人、國庫及其他就死亡宣告有身分上及財產上利害關係之人而言,不動產之共有人亦為該條之利害關係人。 |
2F Vicky 大三上 (2020/08/26)
民法 第 8 條(死亡宣告之要件) 失蹤人失蹤滿七年後,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為死亡之宣 .------------------------- 我國民法規定,失蹤人失蹤滿七年後,除利害關係人以外,還有誰可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 98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五等#3903 答案:D 關於死亡宣告之期間,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