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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8 關於裁判費之徵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分割共有物之訴,以共有土地之全部價值為準
(B)訴訟標的之價額不能核定者,徵收新台幣5000 元之裁判費
(C)因財產權而起訴,其訴訟標的之金額或價額一百元以上者,每百元徵收一元,其畸零之數不滿百元者,以百元計算,不因訴訟標的愈大而減徵裁判費
(D)訴訟標的之價額,由法院核定


答案:D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劉煥明 大三下 (2011/07/02)
第八十條之一(分割共有物或定經界等訴訟費用之負擔)*立法理由  因共有物分割、經界或其他性質上類似之事件涉訟,由敗訴當事人負擔訴訟費用顯失公平者,法院得酌量情形,命勝訴之當事人負擔其一部。第七十七條之一(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立法理由  訴訟標的之價額,由法院核定。  核定訴訟標的之價額,以起訴時之交易價額為準;無交易價額者,以原告就訴訟標的所有之利益為準。  法院因核定訴訟標的之價額,得依職權調查證據。  第一項之核定,得為抗告。第七十七條之十三(財產權起訴訴訟標的金額之計算)*.....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6F
融會貫通 高一上 (2016/07/12)
77-11
77-12
77-13
77-1
7F
李家逸 小六上 (2016/08/19)
第77條之11(分割共有物涉訟其價額之計算)分割共有物涉訟,以原告因分割所受利益之價額為準。
8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20/06/18)
(A)分割共有物之訴,以共有土地之全部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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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關於裁判費之徵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分割共有物之訴,以共有土地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