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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18. 依據特殊教育法之規定,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至少要有一 人擔任各級學校中的何種職務?
(A)校務會議代表
(B)家長會委員
(C)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委員
(D)特殊教育教師評議委員會代表


答案:B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陳奕雯 高二下 (2014/07/03)
第 46 條 各級學校應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家庭諮詢、輔導、親職教育及轉介等支持服務。 前項所定支持服務,其經費及資源由各級.....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感謝阿摩~正取上榜~ 高三下 (2019/05/03)

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委員: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 4條 本會置委員十三人至二十一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校長兼任之,其餘委員,由校長就處室(科)主任代表、普通班教師代表、特殊教育教師代表、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家長代表、教師會代表及家長會代表等遴聘之。委員任期一年,期滿得續聘之。
前項委員之組成,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委員於任期中因故出缺無法執行職務或有不適當之行為者,由校長依前二項規定遴聘適當人員補足其任期。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校長指派具特殊教育專長之主管兼任。

3F
大四上 (2020/04/01)

第 45 條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為處理校內特殊教育學生之學習輔導等事宜,應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並應有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代表;其組成與運作方式之辦法及自治法規,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

第 46 條

身心障礙學生家長 至少應有一人為該校家長會常務委員或委員,參與學校特殊教育相關事務之推動。


4F
張瓅文 高二下 (2020/04/11)

《特殊教育法》

45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為處理校內特殊教育學生之學習輔導等事宜,應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並應有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代表;其組成與運作方式之辦法及自治法規,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

高等教育階段學校,為處理校內特殊教育學生之學習輔導等事宜,得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並應有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代表參與

 

46

各級學校應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家庭諮詢、輔導、親職教育及轉介等支持服務。

前項所定支持服務,其經費及資源由各級主管機關編列預算辦理。

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至少應有一人為該校家長會常務委員或委員,參與學校特殊教育相關事務之推動。


題目中「各級學校」,因此 身心障礙學生至少一人 擔任 學校家長會 較為適合。

(因高級教育階段學校的特推會 則 不一定)

18. 依據特殊教育法之規定,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至少要有一 人擔任各級學校中的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