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國民主權原則(參憲法2) (☆)★★★★:...
(D)權力分立原則。根據權力分立原則,政府的權力被分為行政、立法、司法、考試及監察等不同的部門,每個部門都有其特定的職責和權力,並且相互監督以防止權力濫用。在這裡,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及監察院分別為國家最高的行政、立法、司法、考試及監察機關,這正是權力分立原則的具體實現。
21 憲法明定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及監察院,分別為國家最高行政、立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