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預備金
編列:公務機關單位預算編列,數額不超過經常支出1%。
動支條件:執行歲出分配經費不足,依法動支。
動支程序:上級主管機關核定,中央主計處備查後始得動支,中央主計處通知審計部、財政部。
預算法第22條
預算應設預備金,預備金分第一預備金及第二預備金二種︰
一、第一預備金於公務機關單位預算中設定之,其數額不得超過經常支出總額百分之一。
二、第二預備金於總預算中設定之,其數額視財政情況決定之。
(A)非資本支出總額應為經常支出總額。
(B)正確
(C)第二預備金設於單位預算 總預算
(D)第一預備金設於總預算 單位預算
13.有關預備金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第一預備金數額不得超過資本支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