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0 我國全民健康保險第一類的保險對象不包括: (A)公教人員 (B)榮民 ..-阿摩線上測驗
1F Nunu 高一上 (2020/08/04)
(1)第一類:受僱者、雇主或自營業主,以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 (2)第二類: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或參加海員總工會或船長公會為會員之外僱船員。 (3)第三類:農會及水利會會員,或年滿15歲以上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或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為甲類會員;或年滿15歲以上實際從事漁業工作者。 (4)第四類:義務役軍人、軍校軍費生、在卹遺眷;替代役役男;或矯正機關之收容人。 (5)第五類:合於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成員。 (6)第六類:榮民及榮民遺眷之家戶代表;或不屬於前面所列各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之其他家戶戶長或代表。 |
2F 榜上有名! 高一上 (2023/03/02)
第 10 條
被保險人區分為下列六類:
一、第一類:
(一)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之專任有給人員或公職人員。
(二)公、民營事業、機構之受僱者。
(三)前二目被保險人以外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
(四)雇主或自營業主。
(五)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
二、第二類:
(一)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
(二)參加海員總工會或船長公會為會員之外僱船員。
三、第三類:
(一)農會及水利會會員,或年滿十五歲以上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
(二)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為甲類會員,或年滿十五歲以上實際從事漁業工作者。
四、第四類:
(一)應服役期及應召在營期間逾二個月之受徵集及召集在營服兵役義務者、國軍軍事學...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