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契約要項
二十七、 (查驗作業方式及費用) 契約應訂明機關或其指定之代表,就廠商履約情形,得辦理之查 驗、測試或檢驗。 契約得訂明廠商應免費提供機關依契約辦理查驗、測試或檢
驗所必須之設備及資料。 契約規定以外之查驗、測試或檢驗,其結果不符合契約規定
者,由廠商負擔所生之費用;結果符合者,由機關負擔費用。 查驗、測試或檢驗結果不符合契約規定者,機關得予拒絕,
廠商應免費改善、拆除、重作、退貨或換貨。 廠商不得因機關辦理查驗、測試或檢驗,而免除其依契約所
應履行或承擔之責任,及費用之負擔。 機關就廠商履約標的為查驗、測試或檢驗之權利,應不受該
標的曾通過其他查驗、測試或檢驗之限制。
19契約約定所有應檢驗或測試之費用應由廠商負擔。在何種情況下應由機關負擔: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