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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土地行政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9 以土地為信託財產者,於信託關係存續中,其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為誰?
(A)委託人
(B)受託人
(C)受益人
(D)地上權人


答案:B
難度: 非常簡單
1F
小法(資訊類普考學術研究) 大三下 (2017/03/08)

土地稅法 第 3-1 條

土地為信託財產者,於信託關係存續中,以受託人為地價稅或田賦之納稅

義務人。

前項土地應與委託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 (市) 轄區內所有之土地合併計算

地價總額,依第十六條規定稅率課徵地價稅,分別就各該土地地價占地價

總額之比例,計算其應納之地價稅。但信託利益之受益人為非委託人且符

合左列各款規定者,前項土地應與受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 (市) 轄區內

所有之土地合併計算地價總額:

一、受益人已確定並享有全部信託利益者。

二、委託人未保留變更受益人之權利者。

19 以土地為信託財產者,於信託關係存續中,其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為誰?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