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依現行所得稅法,若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林先生選擇就其本人或配偶之各類所得分..-阿摩線上測驗
小叮噹 大四下 (2024/07/11):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上限27萬
27萬-14萬- 8萬=5萬
所得稅 第17條
3.儲蓄投資特別扣除: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於金融機構之存款利息、儲蓄性質信託資金之收益及公司公開發行並上市之記名股票之股利,合計全年扣除數額以二十七萬元為限。但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免稅之存簿儲金利息及本法規定分離課稅之利息,不包括在內。 | 檢舉 | ||
UCC Black 小一下 (2024/07/25):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270,000 元以下(每一申報戶),選擇各類所得分開計稅 者,如全戶利息所得超過27 萬元,由分開計稅者之他方及受扶養親屬就其利息所得在27 萬元限額內先予減除,減除後如有剩餘,再由分開計稅者減除;如全戶利息所得在27 萬元以 下,則各自就其利息所得部分減除。 本題採分開計稅者為林太太,故應先減除林先生及受扶養親屬之利息所得,若有剩餘再由林太太減除
27萬-14萬(林先生利息所得)-8萬(受扶養親屬利息所得)=5萬 | 檢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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