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網站-置頂欄顏色票選問卷】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4/25 11:59:59。 前往查看

司法-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9 假設有人對於行政院與他國所簽定之「兩國打擊犯罪互助協定」,應否送交立法院審議存有疑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立法院依據憲法第 63 條規定,僅具有「條約」案之議決權,因此對於使用「協定」名稱的對外文書,並不用經由立法院之審查
(B)行政院承總統之命與外國往來,係屬於「政治問題」,因此不須其他權力部門的介入
(C)行政部門與他國所簽定之書面文書,區分為「條約」和「協定」,條約始須送交立法院議決;而協定只須要依行政命令審查的方式送立法院備查
(D)憲法上所稱之「條約」,包括用條約、公約,或協定等名稱而其內容直接涉及國家重要事項或人民權利義務,均須送立法院審議


答案:D
難度: 非常簡單
1F
陳顥銓 國三下 (2015/04/07)
看到這條就馬上想到馬的最後一天亞投,都不用經過立法院的!!
2F
113教甄加油 大四上 (2024/04/21)
條約及協議處理準則第2條,中央各機關或其授權之機構或團體與外國政府、國際組織或外國政府授權
之機構簽訂條約或協定,依本準則之規定處理。

條約及協議處理準則第3條,本準則所稱條約,係指左列國際書面協定:
一、具有條約或公約之名稱者。
二、定有批准條款者。
三、內容直接涉及國家重要事項且具有法律上之效力者。
四、內容直接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且具有法律上之效力者。
本準則所稱協定,係指前項條約以外之國際書面協定,不論其名稱及方式
為何。
條約及協議處理準則第9條,條約案經簽署後,主辦機關應於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但
條約案未具有條約或公約名稱,且未定有批准條款,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
,依第十條規定程序辦理。
一...
查看完整內容

19 假設有人對於行政院與他國所簽定之「兩國打擊犯罪互助協定」,應否送交立法院審..-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