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關於行政法上公物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公物皆為不融通物 (B)無..-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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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pen Chiu 高二上 (2017/04/07)
公物之特徵,主要有以下四項: 1. 原則上為不融通物 原則: 公物不得做為交易之客體, 例外: 於不妨害公物之合目的使用情形下,仍得轉讓。例如民眾轉讓已成為公役地之私人巷道土地,而此轉讓並不妨害公眾行走之目的。 2. 無民法之取得時效適用 公物須隨時存在於國家或其他行政主體支配之下,以便國家或行政機關能為合公共目的之使用。取得時效與公物目的相違,故公物無民法上取得時效之適用。 3. 原則上不得為民事強制執行之標的 原則: 民事執行即是對物做拍賣、轉讓之行為,而公物既為不融通物,自亦不得為民事強制執行之標的。 例外:不妨害公物之合目的使用情形情況,仍得執... 查看完整內容 |
18F 芹(公職社工師已上榜) 大二下 (2021/07/29)
19 關於行政法上公物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公物 (B)無體物得為公物 (C)私有財產可作為公物 (D)公物乃直接供行政使用或民眾使用之物 以上參考自林清選擇百分百(110)解析 補充(B) 50 關於公物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以不融通物為原則,融通物為例外 答案: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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