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屬票據行為是指以發票為前提,在發票行為完成的基礎上所作的行為。附屬票據行為也稱為“從票據行為”。
附屬票據行為包括背書、承兌、參加承兌、保證和保付等。附屬票據行為有效成立的前提是基本票據行為的有效。所以附屬票據行為與基本票據行為具有牽連性。參見基本票據行為。
19.(甲)發票(乙)背書(丙)承兌(丁)保證(戊)付款,以上何者為附屬票據行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