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有關告訴人之權限敘述,何者錯誤? (A)告訴人得聲..-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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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阿答力 大二上 (2019/12/22)
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或輔佐人得聲請調查證據(審判時),並得於調查證據時, 詢問證人、鑑定人或被告。 告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或辯護人於證據有湮滅、偽造、變造、隱匿或 礙難使用之虞時,偵查中得聲請檢察官為搜索、扣押、鑑定、勘驗、訊問 證人或其他必要之保全處分。 檢察官受理前項聲請,除認其為不合法或無理由予以駁回者外,應於五日 內為保全處分。 檢察官駁回前項聲請或未於前項期間內為保全處分者,聲請人得逕向該管 法院聲請保全證據。 告訴人得於審判中委任代理人到場陳述意見。但法院認為必要時,得命本 人到場。 告訴,得委任代理人行之。但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認為必要時,得命本人 到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