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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9.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幾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以贈與論,但能提出證明者,不在此限?
(A)二親等
(B)三親等
(C)四親等
(D)無此規定


答案:A
難度: 非常簡單
1F
乘風遠颺 大三下 (2015/10/19)

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5條

  財產之移動,具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以贈與論,依本法規定,課徵贈與稅:
  一、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免除或承擔之債務。
  二、以顯著不相當之代價,讓與財產、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差額部分。
  三、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者,其資金。但該財產為不動產者,其不動產。
  四、因顯著不相當之代價,出資為他人購置財產者,其出資與代價之差額部分。
  五、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所購置之財產,視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贈與。但能證明支付之款項屬於購買人所有者,不在此限。

  六、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不在此限。

19.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幾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以贈與論,但能提出證明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