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未發布細部計畫地區,應限制其建築使用及變更地形,但主要計畫發布已逾多少年以上,而能確定
建築線者,得依有關建築法令之規定,由主管建築機關指定建築線,核發建築執照?
(A)半年
(B)一年
(C)一年半
(D)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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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 B(104), C(36), D(342), E(0) #930932
統計: A(22), B(104), C(36), D(342), E(0) #930932
詳解 (共 1 筆)
#1344892
都市計劃法
第十七條 二項
未發布細部計畫地區,應限制其建築使用及變更地形。但主要計畫發布已逾二年以上,而能確定建築線或主要公共設施已照主要計畫興建完成者,得依有關建築法令之規定,由主管建築機關指定建築線,核發建築執照。
第十七條 二項
未發布細部計畫地區,應限制其建築使用及變更地形。但主要計畫發布已逾二年以上,而能確定建築線或主要公共設施已照主要計畫興建完成者,得依有關建築法令之規定,由主管建築機關指定建築線,核發建築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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