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為改善農村居住與生產環境及配合政府興建住宅社區政策之需要,依法劃定之非都..-阿摩線上測驗
1F n4687102 大一下 (2018/09/27)
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 11 條 非都市土地得劃定為下列各種使用區: 一、特定農業區:優良農地或曾經投資建設重大農業改良設施,經會同農業主管機關認為必須加以特別保護而劃定者。 二、一般農業區:特定農業區以外供農業使用之土地。 三、工業區:為促進工業整體發展,會同有關機關劃定者。 四、鄉村區:為調和、改善農村居住與生產環境及配合政府興建住宅社區政策之需要,會同有關機關劃定者。 五、森林區:為保育利用森林資源,並維護生態平衡及涵養水源,依森林法等有關法規,會同有關機關劃定者。 六、山坡地保育區:為保護自然生態資源、景觀、環境,與防治沖蝕、崩塌、地滑、土石流失等地質災害,及涵養水源等水土保育,依有關法規,會同有關機關...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