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I為具體危險犯,雖有損毀狀態★★,...
損壞軌道、燈塔、標識或以他法致生火車、電車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
運輸之舟、車、航空機往來之危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前項之舟、車、航空機傾覆或破壞者,依前條第一項之規定處斷。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1939.某甲損壞火車軌道因而致火車傾覆,但未造成人員傷亡,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