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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194.行政執行法之「扣留」,與社會秩序維護法之「保管」二者比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二者標的相同
(B)二者均為秩序罰
(C)二者均為暫時處分
(D)二者之後續程序皆為沒收程序。


答案:C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金色證書~我辦的到 大三上 (2015/01/13)
行政執行法之「扣留」 第三十八條(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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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努力的砲灰(110警特上榜 高三下 (2021/09/22)

行政執行法

第 38 條

軍器、凶器及其他危險物,為預防危害之必要,得扣留之。

扣留之物,除依法應沒收、沒入、毀棄或應變價發還者外,其扣留期間不得逾三十日。但扣留之原因未消失時,得延長之,延長期間不得逾兩個月。

扣留之物無繼續扣留必要者,應即發還;於一年內無人領取或無法發還者,其所有權歸屬國庫;其應變價發還者,亦同。

3F
? 研一下 (2023/07/21)

第 38 條

軍器凶器其他危險物,為預防危害之必要得扣留之

扣留之物除依法應沒收沒入毀棄應變價發還者外其扣留期間不得逾三十日

但扣留之原因未消失時,得延長之,延長期間不得逾兩個月

扣留之物無繼續扣留必要者應即發還

一年內無人領取無法發還者其所有權歸屬國庫

其應變價發還者,亦同。

第 39 條

遇有天災、事變或交通上、衛生上或公共安全上有危害情形,非使用或處置其土地、住宅、建築物、物品或限制其使用,不能達防護之目的時,得使用處置限制其使用

第 40 條

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以人民之生命、身體、財產有迫切之危害,非進入不能救護者為限。

194.行政執行法之「扣留」,與社會秩序維護法之「保管」二者比較,下列敘述何者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