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法第30條
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
負有行為義務而不為,其行為不能由他人代為履行者,
依其情節輕重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怠金。
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不行為義務而為之者,亦同。
198. 下列何項為依法令負有行為義務而不為,非行政機關或第三人所能代履行者,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