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下列法律行為,何者有效?(A)未得法院認可之收養行為(B)18歲少年未得父母..-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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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Niquee Lu 小四下 (2020/09/03)
民法: 滿20歲之成年人,有完全行為能力。(刑法:18歲成年→有完全責任能力) 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完全行為能力。(且不因婚姻消滅而失效) 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受輔助宣告之人,輕度中度障礙通常是輔助宣告)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受監護宣告之人、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意思表示) -------------------- 限制行為能力:單獨行為→無效;行為契約→效力未定 單獨行為就是該法律行為只要有一個意思表示就可以成立(只要經一方的意思表示 就可以發生法律上的效力,不需要對方的附合)。例如:意思表示之撤銷、契約之解除、終止、捐助行為、物權之拋棄 -------------------- 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 查看完整內容 |
9F Nobi-Hsiung (2023/03/23)
97年:應選C (A) 未得法院認可之收養行為 → 無效 第 1079 條 Ⅰ.收養應以書面為之,並向法院聲請認可。 第 1079-3 條 收養自法院認可裁定確定時,溯及於收養契約成立時發生效力。但第三人已取得之權利,不受影響。 (B) 18歲少年未得父母許可之終止租約行為 97年:無效 修正前民法,以20歲為成年,18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得為單獨行為,所以在未得法定代理人許可前,單獨行為依據民法第78條無效。 112年新解:有效 新修正民法(112.1.1施行),以18歲為成年,所以舊題新解,18歲已經成年,具備有完全行為能力,所以有無得到父母之許可,均可以為「有效」之單獨行為
(C) 未以字據訂立一年以上不動產租...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