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下列違反消防法行為之處罰規定,何者正確? (A)未依規定從事消防安全設備之..-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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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消郎老喬 大三下 (2024/03/26)
✦✦✦2024修法後✦✦✦
(A) 未依規定從事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監造、裝置或檢修者,處新臺幣1 萬元以上5 萬元以下罰鍰 ❌
消防法第38條,違規從事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監造、裝置、檢修者,處3萬以上15萬以下罰鍰
(B) 管理權人未依規定委託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定期檢修消防安全設備,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
消防法第38條,未定期檢修處1萬以上5萬以下,限改未改得按次罰
(C) 規避、妨礙或拒絕消防機關依法之檢查、複查者,處新臺幣1 萬元以上5 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及強制執 行檢查、複查 ❌
消防法第37條,規避、妨礙或拒絕消防安全設備檢查,處6000以... 查看完整內容 |
5F JIE 大二上 (2024/05/07)
消防法第 38 條第一項
(A)違反第七條第一項規定從事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監造、測試或檢修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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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第 38 條第二項
(B)違反第九條第一項規定者(未依規定委託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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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條第三項
(C)規避、妨礙或拒絕第六條第二項之檢查、複查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及強制執行檢查、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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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條第一項
(D)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防焰物品使用之規定者,依下列規定處罰:
處場所管理權人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經處罰鍰後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不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並得予以三十日以下之停業或停止其使用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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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已.斬邦延(113設備士上 高三上 (2024/05/23)
上限沒寫就是5倍
(A) 未依規定從事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監造裝置檢修者...
指非師、士、代行人員從事四項工作
消防法38條一項的罰則是3W~
但現在應由同樣內容的人員法取代之,人員法36條 罰20W~
(B) 管理權人未依規定委託消防設備師、士,定期檢修消防...
消防法38條二項:1W~,限改,不改可連罰
(C) 規避、妨礙或拒絕消防機關依法之檢查、複查者...
消防法37條三項:6K~10W(注意上限)
(D) 未依規定使用防焰物之場所(可再加上消防設備與住警器)
供營業場所:立罰2W~30W,並通知限改
非營業場所:限改,不改罰2W~30W
且以上限改後不改者可按次處罰,並可處30日停業或停用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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