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有關人民集會、結社自由之敘述,下列何者 正確? ..-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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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Ula Hsieh 小四下 (2019/06/17)
(A)集會結社之人民,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 【釋字第 644 號 解釋文】 人民團體法第二條規定:「人民團體之組織與活動,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同法第五十三條前段關於「申請設立之人民團體有違反第二條……之規定者,不予許可」之規定部分,乃使主管機關於許可設立人民團體以前,得就人民「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之政治上言論之內容而為審查,並作為不予許可設立人民團體之理由,顯已逾越必要之程度,與憲法保障人民結社自由與言論自由之意旨不符,於此範圍內,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D)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應由法院緊急裁定同意後舉行 【釋字第 718 號 解釋文】 集會遊行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室外集會、...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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