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第 73 條罷免案之投票,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於收到立法院移送之罷免理由書及答辯書次日起六十日內為之。該期間內有其他各類選舉時,應同時舉行投票。被罷免人於投票日前死亡、去職或辭職者,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即公告停止該項罷免。
第 74 條總統、副總統罷免票,應分別印製。但立法院移送之罷免案,同案罷免總統、副總統時,罷免票應將總統、副總統聯名同列一組印製。罷免票應在票上刊印同意罷免、不同意罷免二欄,由投票人以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工具圈定之。投票人圈定後,不得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
2 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規定,有關總統副總統罷免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