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依地方制度法第 77 條規定,下列有關事權發生爭議之敘述,何者錯誤? (A..-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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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erie Shih 小二上 (2014/04/28)
103.1/29修法了!!! 第 77 條 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縣 與鄉(鎮、市)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 關解決之。 直轄市間.....看完整詳解 |
13F 張懷安 大三上 (2020/09/23)
(A)縣與鄉(鎮、市)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 《地方制度法》第77條第1項(後段):「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縣與鄉(鎮、市)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 (B)直轄市間、直轄市與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內政部解決之 → 行政院 《地方制度法》第77條第2項(前段):「直轄市間、直轄市與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行政院解決之;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鄉(鎮、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縣政府解決之。」 (C)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 《地方制度法》...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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