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 (基本國策)
xi. 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
xii.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對於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亦同。
2.有關原住民之保障,下列何者不屬於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規定之範圍?(A)積極發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