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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
(A)無效
(B)雖無效但仍可以其無效對抗善意第三人
(C)仍為有效
(D)視為有效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Deborah Chu 國一上 (2010/09/02)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騙別人)民87 --其.....看完整詳解
8F
風弋 國二下 (2014/12/16)
因為  虛偽的表示 ==>無效  ==> 贈與 無效

用虛偽的贈與 來掩飾  真實的意思表示 (買賣)

則 被 隱藏的他項法律行為(買賣)  有效

第 87 條
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無效。但不得以其無效對抗善意第三人。
虛偽意思表示,隱藏他項法律行為者,適用關於該項法律行為之規定。(該是買賣 就依買賣規定)
9F
願得一心人 高二下 (2015/11/20)
民法 §86(單獨虛偽意思表示→有效,相對人明知→無效)   
表意人無欲為其意思表示所拘束之意,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不因之無效。但其情形為相對人所明知者,不在此限。

民法 §87(通謀虛偽意思表示→無效)   
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無效。但不得以其無效,對抗善意第三人。   
虛偽意思表示,隱藏他項法律行為者,適用關於該項法律行為之規定。  

民法 §88(錯誤之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之內容有錯誤,或表意人若知其事情即不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將其意思表示撤銷之。但以其錯誤或不知事情,由表意人自己之過失者為限。   
當事人之資格或物之性質,若交易上認為重要者,其錯誤,視為意思表示內容之錯誤。 

民法 §89(傳達錯誤)   
意思表示,因傳達人或傳達機關傳達不實者,得比照前條之規定,撤銷之。  
前二條之撤銷權,自意思表示後,經過一年而消滅。
10F
免費享解 大三上 (2015/12/28)
個人記憶法:
【單獨虛偽意思表示】:你騙人,那就要看被騙的人知不知情,所以不因知無效,延伸出通謀。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你騙人,對方知情,那就無效了,通謀自然可能一起騙第3人,第3人如果不知情,那通謀這種欺騙行為自然不可以對抗第3人。
【錯誤之意思表示】:我知道這個東西應該賣2000元,但標示卻是200元,我知道這不是我的問題,是標示內容的問題,理當撤銷。
【傳達錯誤】:連單純標示價格都會標錯,更何況複雜人為的傳達呢,所以當然可以撤銷了。

2.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A)無效(B)雖無效但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