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 348 條(擄人勒贖結合罪)★★(★★...
第 348 條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而故意殺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一、強制性交者。二、使人受重傷者。
2. 行為人成立擄人勒贖罪,而有下列何種行為成立《刑法》第 348 條擄人勒贖結..-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