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分為「身心障礙」法跟「特殊教育法」的分類,兩者是不一樣的
身心障礙:輕:55~69中:70~90重:90以上
特教法:輕:25~39中:40~59重:60~89極重:90以上
所以萬一有位聽障學生是損失40分貝,那他在學時屬於身心障礙輕度聽障學生,但當他不是學生後就要轉為身心障礙法的標準,變成不是聽障了!身心障礙法標準要設較高的原因是因為牽涉金錢補助等社會福利,所以障礙的鑑定會比較嚴格。
身心障礙 輕中重579
特教法 輕中重極重2469
2. A生和B 生做了聽力測驗,結果其優耳聽力損失分別為60 分貝和95 分貝。..-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