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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20 下列何者不屬於憲法第 23 條明文規定之要求?
(A)公共利益
(B)比例原則
(C)信賴保護原則
(D)法律保留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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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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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s.shih已考上 高二下 (2016/06/22)
中華民國憲法第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看完整詳解
11F
Ruts Syu 小一下 (2020/04/12)

信賴保護原則攸關憲法上人民權利之保障,公權力行使涉及人民信賴利益而有保護之必要者,不限於授益行政處分之撤銷或廢止(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十九條、第一百二十條及第一百二十六條參照),即行政法規之廢止或變更亦有其適用。行政法規公布施行後,制定或發布法規之機關依法定程序予以修改或廢止時,應兼顧規範對象信賴利益之保護。除法規預先定有施行期間或因情事變遷而停止適用,不生信賴保護問題外,其因公益之必要廢止法規或修改內容致人民客觀上具體表現其因信賴而生之實體法上利益受損害,應採取合理之補救措施,或訂定過渡期間之條款,俾減輕損害,方符憲法保障人民權利之意旨。至經廢止或變更之法規有重大明顯違反上位規範情形,或法規(如解釋性、裁量性之行政規則)係因主張權益受害者以不正當方法或提供不正確資料而發布者,其信賴即不值得保護;又純屬願望、期待而未有表現其已生信賴之事實者,則欠缺信賴要件,不在保護範圍。

(畫線部分常考)

12F
qx2357 大二上 (2020/11/10)

憲法第23條包含比例原則,公益原則,法律保留原則三原則之意旨:

1.法律保留原則:國家機關之行政行為,要有法律依據與授權(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才具有合法性。

2.比例原則: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為比例原則。

3.公益原則:憲法第23條,其目的為增進公共利益,為公益原則。

13F
whappy501 博一下 (2021/01/31)
信賴保護為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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