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
第四條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二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死亡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但超過一百八十日死亡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死亡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死亡保險金:於意外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死亡者。
20 依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規定,被保險人於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自..-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