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四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0 依憲法及司法院大法官相關解釋,下列何者不屬於大法官解釋之範圍?
(A)立法院議事自律事項
(B)法律是否牴觸憲法
(C)預算案是否等同於法律案
(D)地方法規是否牴觸中央法律


答案:A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向前衝 國三下 (2013/02/15)
自律規則是由.....看完整詳解
2F
Aimee Kung 2. 大三上 (2014/04/01)
請參照地方制度法

第 30 條自治條例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或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 觸者,無效。

自治規則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 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 委辦規則與憲法、法律、中央法令牴觸者,無效。

第一項及第二項發生牴觸無效者,分別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 政府予以函告。第三項發生牴觸無效者,由委辦機關予以函告無效。

自治法規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 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得聲請司法院解釋之。
3F
夢想起飛 高一上 (2015/05/17)
立法院議事自律事項不屬於大法官解釋之範圍!!
4F
J-kepgoi 高一下 (2021/08/20)

(C)

釋字第391號理由書

 預算案亦有其特殊性而與法律案不同;法律案無論關係院或立法委員皆有提案權,預算案則祇許行政院提出,此其一;

法律案之提出及審議並無時程之限制,預算案則因關係政府整體年度之收支,須在一定期間內完成立法程序,故提案及審議皆有其時限,此其二;

除此之外,預算案、法律案尚有一項本質上之區別,即法律係對不特定人(包括政府機關與一般人民)之權利義務關係所作之抽象規定,並可無限制的反覆產生其規範效力,預算案係以具體數字記載政府機關維持其正常運作及執行各項施政計畫所須之經費,每一年度實施一次即失其效力,兩者規定之內容、拘束之對象及持續性完全不同,

故預算案實質上為行政行為之一種,但基於民主憲政之原理,預算案又必須由立法機關審議通過而具有法律之形式,故有稱之為措施性法律(Massnahmegesetz)者,以有別於通常意義之法律。

20 依憲法及司法院大法官相關解釋,下列何者不屬於大法官解釋之範圍? (A)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