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友管理要點第25點:各機...
二十二、各機關應依下列規定發給工友一次退休金,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 月平均工資為限: (一)適用勞動基準法前之服務年資,以工友最後在工時之本餉或 年功餉及本人實物代金新臺幣九百三十元為基數,每服務滿 半年給與一個基數,滿十五年後,另行一次加發一個基數。 但最高總數以六十一個基數為限。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 滿半年以上未滿一年者,以一年計。 (二)適用勞動基準法後之服務年資,依勞動基準法及其相關規定 ,以核准工友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為基數,在其適用該法 前後之全部服務年資十五...
二十二、各機關應依下列規定發給工友一次退休金,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 月平均工資為限: (一)適用勞動基準法前之服務年資,以工友最後在工時之本餉或 年功餉及本人實物代金新臺幣九百三十元為基數,每服務滿 半年給與一個基數,滿十五年後,另行一次加發一個基數。 但最高總數以六十一個基數為限。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 滿半年以上未滿一年者,以一年計。 (二)適用勞動基準法後之服務年資,依勞動基準法及其相關規定 ,以核准工友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為基數,在其適用該法 前後之全部服務年資十五年以內部分,每滿一年給與二個基 數,畸零月數依比例計。超過十五年之部分,每滿一年給與 一個基數,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以上未滿一年者 ,以一年計。 工友具適用勞動基準法前、後之服務年資者,前項第二款之服務 年資,以前項第一款之規定計算退休金較優時,得以該款之規定 計算退休金。但最高總數仍以四十五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工友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者,各機關應依勞工退休 金條例及其相關規定,向勞工保險局辦理提繳工友退休金。各機 關每月負擔之工友退休金提繳率為工友每月工資百分之六,必要 時由行政院統一調整。工友並得在其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 自願另行提繳退休金。
20 依據工友管理要點,各機關應依規定發給工友一次退休金,最高總數以幾個月平均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