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與子女之間本來是直系血親。但是繼父是繼子女的血親的配偶,繼父母的親系從其配偶,所以應該是繼子女的直系姻親。
參考民法第967條
稱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己身所出之血親。
稱旁系血親者,謂非直系血親,而與己身出於同源之血親。
民法第969條
稱姻親者,謂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
民法第970條第1款
姻親之親系及親等之計算如左:
一、血親之配偶,從其配偶之親系及親等。
二、配偶之血親,從其與配偶之親系及親等。
三、配偶之血親之配偶,從其配偶之親系及親等。
20 關於繼父母與繼子女之親屬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直系血親關係 ..-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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