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4年2月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12391號令修正公布第4條條文
第七十三條(不得接受全權委託)
期貨商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為決定種類、數量、價格之期貨交易。但符合主管機關規定者,不在此限。
20.依我國期貨交易法,有關期貨商執行職務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