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條 能見度受限制時之音響信號船舶在能見度受限制之水域或其附近時,不論晝夜均應使用本條規定之信號:
三、 操縱失靈之船舶、運轉能力受限制之船舶、受吃水限制之船舶、帆船、從事捕魚中之 船舶及從事拖曳或推頂他船之船舶,應於每不逾兩分鐘之時間,連續鳴放號笛三聲,即一長聲,繼之二短聲,用以代替本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之信號。
20.動力船舶白天霧中航行時,突然舵機故障,以下何者之操作為正確? (A)應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