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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0.大學法規定學士學位畢業應修學分數,於學士學位修業期限為四年者,不得少於多少學分?
(A)一百二十八
(B)一百二十五
(C)一百二十三
(D)一百二十一


答案:A
難度: 非常簡單
1F
ハズキ 大四上 (2011/11/13)
猶豫了. ...
2F
Li Li 高二上 (2012/12/04)


大學128個

高中160個

職校150個

五專220個

二專80個

3F
Ann 大三下 (2020/09/03)

大學法施行細則

學士學位畢業應修學分數,於學士學位修業期限為四年者,不得少於一百二十八學分」,其中「大學學分之計算,原則以授課滿十八小時為一學分。」

20.大學法規定學士學位畢業應修學分數,於學士學位修業期限為四年者,不得少於多少..-阿摩線上測驗